后勤职工守则 1、认真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学习贯彻执行“二个务必”,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2、牢固树立“教学第一,学生第一”的思想,突出服务宗旨,顺应改革要求,培养良好的职业道德,主动、热情、方便、周到地为全院师生员工服务。 3、严格遵守党纪国法和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公民道德实施纲要》,遵守劳动纪律,保证圆满完成本职工作和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4、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刻苦钻研业务技术,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工作能力和工作效率。 5、识大体、顾大局、讲团结,树立一盘棋的思想,搞好部门,工种之间的协作,个人利益服从学院的利益,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 6、树立高度的责任感,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7、待人热情、有礼貌、谦虚、和蔼、耐心、讲究卫生、遵守公共秩序,文明用语,不说粗话、脏话,不耍态度,不刁难,不谋私利,坚持原则。 8、热爱集体,爱护公物,树立勤俭节约的思想,遵守操作规程,保障工作安全。 9、贯彻民主集中制,下级服从上级,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坚持真理,改正错误。 后勤管理处职工考勤制度 根据后勤管理处考核办法和院人事处考勤制度,特制定如下后勤考勤管理制度: 一、各中心职工上下班严格按后勤管理处和中心规定执行,如有变动,需提前向后勤管理处申请。 二、职工迟到或早退一次从本人基本工资中扣10元,迟到或早退时间超过 20分钟扣本人基本工资的20%,半天不上班按旷工处理,旷工半天扣本人基本工资的50%,旷工一天者将不享受基本工资,旷工两天及两天以上将不享受本人基本工资和岗位工资,旷工三天将按下岗处理。 三、职工有事、有病必须严格执行请假制度,请假必须有请假条,必须写明请假时间;各中心业务主管允许准假半天,半天以上需经过中心主任批准。 四、每月病假半天不扣基本工资,半天以上至五天扣日工资的20%,五天以上扣日工资的40% 。事假扣当天日工资。 五、凡上班后不坚守工作岗位,串岗、脱岗一次扣本人岗位工资10%,因脱岗印象正常工作一次扣本人岗位工资20%。 六、凡因病、因事不提前请假,一律按旷工处理。 七、上班时间从事于本岗位无关的事情,一律按脱岗处理。
后勤管理处人事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后勤管理处人事管理工作,顺应学院后勤改革的要求 ,在遵守学院人事制度的前提下,特制定如下制度: 1、处领导及后勤副科级以上干部由学院聘用,聘期三年,实行择优聘用,能上能下,后勤管理处根据工作实际,群众反映,师生评定等考察各中心主任,有权在聘用期内对考核不合格的中心主任向学院提出撤换中心主任的建议。 2、职工每年聘用一次,落聘人员由后勤管理处或中心主任负责安排工作,凡不服从分配者交学院人事处待业中心。 3、凡上一年考核不合格者,第二年不能直接竞聘上岗,需考核三个月以上,待合格后,方可重新上岗;凡不服从分配者交学院人事处待业中心。 4、后勤管理处各中心原则上不从其他单位调入正式职工。 5、各中心对工作不认真负责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群众意见比较大的主管或职工有权撤换、调岗或待岗,但必须事先通报后勤管理处,按规定程序进行。
后勤分配制度
1、后勤实体内部通过引入竞争激励机制,打破“大锅饭”,体现“多劳多得”的分配原则。 2、将工资划分为四部分进行考核发放。 (1)基本工资:依据遵章守纪,病事假,迟到,早退,旷工,政治和业务学习等项指标考核发放。 (2)岗位工资:按照服务岗位责任大小、技能高低、工作难易程度和脏、苦、累、险等来划定岗位系数,确定岗位工资。按岗位职责履行情况考核发放。 (3)绩效工资:按照完成工作量、目标责任达标程度、工作效率、服务质量等指标考核发放。 (4)年终工资:根据全年完成工作情况,结合考核评级发放。 3、工资、津贴的考核发放关系到职工的切身利益,要求每个中心考核人员必须依据平时考核记录,按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考核发放。 4、各中心工资考核发放必须由中心主任亲自把关,出现问题要及时纠正,并向职工解释清楚。凡在此问题上弄虚作假、影响工作和团结,一经查出,后勤处将严肃处理。
后勤管理处物资采购及出入库制度 1、负责中心所需物资的订购、提货、入库交接、报销工作。 2、了解市场物资行情,与有关领导共同确定物资的采购地点。 3、按照采购计划要求的质量、规格、型号、材质、数量、生产厂家采购物资,并做到料齐全,到货及时。 4、订购的物资必须保质保量,配套齐全,严格审查产品质量、技术资料,所购物资必须有产品合格证或材质证明,比质比价择优选购。 6、严格办理物资交接手续,做好入库物资的交接和验收并建立台帐。 7、审查料单、记账、记录质量情况,办理入库手续。 8、物资的交接、验收、发料必须亲自清点,双方签字。 9、除非常物资外,一般要求零库存。 后勤临时用工管理制度 1、后勤各中心(室)所用临时用工必须经过严格考核,符合所招用工条件。长期临时用工必须办理公安部门有关证件,必须符合学院人事处和保卫处有关规定。 2、饮食服务中心炊事员,动力中心锅炉工,校园中心电梯操作等特殊岗位长期临时合同工使用必须办理健康证、上岗证等方可聘用上岗。 3、各中心(室)所用短期合同用工必须符合条件由各中心(室)决定聘用;长期合同用工聘用符合一切条件外,必须上报后勤处审查备案。 4、各中心(室)聘用临时合同用工必须遵守国家、学院及后勤处的法规、制度和规定。凡违反规定出现问题者,均由各中心(室)按聘用合同书解决。 5、各中心(室)无特殊情况,原则上不用或少用临时合同工。
后勤管理处干事岗位职责 1、负责对各中心工作的巡回检查、考核,并做好记录。 2、负责学院水、电、暖费用的缴费工作。负责半月抄水、电表,每天抄蒸汽表。掌握每月全院水、电、暖的使用情况,分析情况,并及时向有关中心通报,向处领导汇报。 3、负责每周到各兄弟单位(处、系)了解对后勤工作的意见,做好记录,并将意见反馈给处领导和各中心。 4、负责后勤管理处对外协调工作。 5、负责后勤管理处与各中心的服务协调工作。熟悉各中心的主要工作,并经常深入基层了解情况,做好上情下达工作。 6、负责后勤管理处内勤工作。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兰州石化职业技术学院后勤各中心管理人员及员工聘用暂行规定 为适应我院后勤社会化改革需要,不断提高我院后勤管理水平,服务质量,优化职工队伍结构,根据学院后勤改革的精神,现将《后勤各中心管理人员及员工聘用暂行规定》颁发试行。 一、聘用的基本原则 所有聘用人员根据此岗位聘用规定不分资历、身份和工龄,均按“公开、公正、公平”原则,实行双向选择,竟聘择优上岗。 (一)、公开原则:整个聘用过程中要接受上级部门及员工的监督,增强透明度; (二)、公平原则:内外平等,男女平等,老少皆宜的工作不能排斥老同志; (三)、公正原则:不允许靠人际关系和个人感情选人;不允许私下定人;聘用领导小组人员不允许向应聘人员泄漏答辩内容。 二、聘用的基本要求 后勤各中心聘用的员工,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服务意识,有自愿在后勤岗位上从事服务工作的精神; (二)、具有一定的文化知识和岗位工作相应的专业知识; (三)、具有健康的体魄,能在本岗位上坚持工作,完成任务。 应聘各中心管理岗位人员要具备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有一定经验和50岁以下并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优先考虑。 三、聘用的方法和程序 后勤管理处按现代企业人事制度的要求,对员工实行公开招聘,双向选择,竞争上岗,择优录用的原则,所有员工不论原来是固定工还是合同制工人都必须与聘用部门签订聘用合同。各中心主任由后勤管理处组织实施聘用;各中心员工由后勤管理处与中心主任组织实施聘用。 (一)、各中心管理人员的聘用程序 1、组建聘用领导小组,小组由分管领导、组织部、人事处、院工会、后勤处等部门人员和后勤职工代表组成,由分管院长任组长,组织部部长和后勤管理处处长任副组长,其他为成员; 2、张榜公布各中心管理人员的岗位职责、竟聘条件和报名时间; 3、报名资格审查。志愿到后勤管理岗位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到后勤管理处报名。聘用领导小组审查应聘人员资格,并公布参加应聘人员名单; 4、应聘考核。有应聘资格人员在规定时间到后勤管理处参加应聘,应聘分三个阶段:a个人应聘任职陈述阶段;b竟聘答辩阶段;c聘用领导小组根据竟聘答辩情况并结合竟聘人员在职工作表现,确定聘用人员名单; 5、公布聘用名单。 后勤管理处将确定的人员名单提交组织和人事部门审议备案后,公布聘用人员名单。 (二)、各中心一般员工的聘用程序 各中心一般员工的聘用,在后勤管理处领导下由各中心主任参照管理人员聘用程序具体组织实施。 四、其他规定 (一)、待岗 不能适合岗位要求,未被聘用的人员;聘用期内表现不好被中途解聘的;聘用期内由本人主动提出解聘的都视为待岗; 有关待岗人员的管理及待遇,按学院人事部门关于待岗人员管理规定执行。 (二)、试岗 待岗人员在待岗期内有部门接收的,可以试岗;待岗期内无部门接收的,可由后勤管理处或各中心安排试岗,试岗期为3个月。两次试岗不合格的,仍作待岗处理。 试岗人员试岗期间其工资中固定部分不变,岗位津贴下浮50%。 (三)、解聘 1、有下列情况之一,各部门负责人有权解聘但必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本人。a受聘人员犯有严重错误必须处理;b受聘人员不履行聘用协议和不服从安排经教育无效的。 2、有下列情况之一,员工可以提出解聘,但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部门负责人。a身体和技能不适应岗位要求的;b有确凿证据说明受打击报复的。 (四)、拒聘 无正当理由不接受聘用为拒聘,员工拒聘视为自动放弃聘用,执行学院人事部门的有关规定。 (五)、聘用过程中纠纷的处理办法 聘用过程中如有纠纷,可向后勤劳动争议调节小组或院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提出申诉。 (六)、后勤劳动争议调节小组: 组长:主管院领导 成员:后勤管理处全体 (七)、本规定与学院规定相矛盾时按学院相关规定执行。 (八)、本规定解释权在后勤管理处。 后勤管理处工作考核办法(试行) 根据学院后勤改革方案的要求,为在后勤实体内部通过引入竞争激励机制,达到减员增效,开源节流,打破大锅饭,变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努力提高管理水平,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后勤管理处制定如下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后勤各服务中心(室) 二、考核内容: 1、工作任务:是否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生产、工作任务与指标。 2、服务质量:服务对象对服务态度、服务质量是否满意。 3、管理工作:包括工作计划、制度管理、改革措施、领导作风、控制事故的措施及结果、综合治理目标责任的落实等。 三、考核原则: 1、考核达标与考核结果结合,以结果为主。 2、外部(服务对象)考核与内部(后勤管理处)考核相结合,工作任务、服务质量以外部考核为主,管理工作以内部考核为主。 3、日常工作与阶段性、突击性工作考核相结合,两者并重。 4、考核结果与绩效工资直接挂钩。 四、考核办法: 后勤处负责组织检查,零星巡回检查和服务对象三者相结合,主要以平时巡回检查为主。 计分办法: 采取基本分与扣分奖励分相结合的办法。 1、工作任务基本分40分。 2、服务质量分30分。 3、管理工作基本分30分。 每项基本分加扣分等于该项得分,每项得分相加,在加奖励分等于总分。 工作任务。 工作任务:未完成工作任务及阶段性、突击性重大任务造成一定影响,扣5-10分。日常工作推诿扯皮,一次扣2分。 服务质量:任务完成后经检查核实确有较明显的质量问题,善后处理工作不妥,服务对象不满意,扣每次3分。 日常工作中出现问题反映到上级部门,经核实后,一次扣2分。 服务态度有问题反映到上级部门,一次扣2分。 反映集体服务态度不满意的,一次扣5分。 此项主要根据服务对象的意见,经核实查证。 管理工作:工作无计划扣2分,制度不健全或虽健全不落实扣5分。管理台帐不健全扣2分。领导作风不深入扣3分。发生事故根据其责任、性质,影响程度扣3-10分。 获院级以上奖励的,总分中加5-10分。 总分在86分以上,全额发放绩效工资。 总分在75~84分以上,发放绩效工资90%。 总分在60~74分以上,发放绩效工资80%。 总分在60分以下不发绩效工资。 后勤管理处医务室竞聘上岗办法 一、凡后勤管理处医务室人员,均按后勤管理处要求由本人按规定的办法参加竞聘。 必须明确说明竞聘岗位。 1、(1)是否无条件服从医务室制定的岗位职责的有关规定。 (2)必须明确说明竞聘岗位。 2、凡上年工作考核评为基本合格以下者不聘,经医务室同意后可以缓聘,在指定的岗位先进行试岗,试岗三个月合格者,方可准予上岗。 3、医务室总负责人的选用由后勤管理处根据本人基本情况和处考核情况直接任命。 二、竞聘人员被聘用后,上岗前与医务室负责人签订合同,不签合同者不予聘用。上岗后不履行岗位职责者按自动离岗处理。 三、岗位聘用的基本标准 1、工作认真负责,责任心强,主动服务意识强。 2、具备本岗位工作能力。 3、自愿服从医务室负责人管理,遵守学院、处、室各项管理制度。 四、在以上同等条件下,上年度考核优良者可优先聘用。 五、根据学院后勤改革实施方案的要求,医务室人员7人,其中医疗保险1人,医生2人,护士4人,参照医务室目前的具体情况。岗位设置: 1、东区医务室:医生1人,护士3人(其中兼职医保1人,药房管理、收费1人) 2、西区医务室:医生1人,护士2人。(其中兼职药房管理、收费1人) 六、要求: 1、医生岗位人员必须有大专以上专业学历,并有一年以上就诊经历者。 2、护士岗位人员必须有中专以上专业学历或有五年以上从事本专业经历者。 3、被竞聘为医生岗位人员者,相应承担该室的领导工作。 医务室工作管理制度 1、全体医护人员,要积极参加学院组织的政治、业务学习,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全心全意为全院师生提供服务,做到急病人所急,想病人所想,做到预防保健、防病治病。 2、认真做好病人的诊疗工作,组织好危重病人的抢救,护理人员要树立专业思想,认真执行医嘱和护理常规。 3、药房要加强技术力量,根据临床需要,积极开展新技术,扩大业务范围,提高工作质量。 4、严格执行隔离消毒制度,遵守无菌操作规程,防止交叉感染,发现传染病人要及时登记,报告疫情,及时采取隔离治疗。 5、负责全院学生、职工、和离退休职工的体检工作,做好常规病、多发病的预防和治疗。 6、积极预防和减少医疗差错事故,一旦发生事故,必须采取严肃认真、实事求是的态度,查明原因。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凡是医疗人员疏忽导致的差错事故,要追究本人的责任。 7、根据现代医疗技术发展和实际工作需要,有计划的购置新的诊疗仪器设备,并切实加强管理。 8、进行日常及特殊时期的卫生、疾病预防等有关宣传,教育监督工作。 9、严格劳动纪律和工作纪律,上班时不得随意脱岗,严格执行各岗位职责,完成学院和医务室的各项工作任务。 诊断室工作制度 1、认真贯彻党的医疗卫生工作方针,做到以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积极参加政治、文化、业务学习,端正职业道德和医疗作风,对待病人要一视同仁,坚持文明礼貌服务。 2、负责医疗门诊、出诊工作,诊疗疾病要认真仔细、大胆负责,为病人解除痛苦多想办法,对疑难病不能确诊,应及时介绍去相关医院治疗,对急诊病人要亲自护送。 3、在诊疗中因病施药,一般处方以三天量为限,对于某些慢性病或特殊情况可做酌情适当延长。 4、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亲自操作或指导护士进行重要检查和治疗,严防差错事故。 5、大力开展卫生宣传工作,普及防病、治病知识及传染病的预防和有关消毒工作。 6、遵守劳动纪律,不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主动、热情地为病人服务,并做好病人的思想工作。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注射室、换药室工作制度 1、凡各种注射应按处方和医嘱执行,对过敏的药物,必须按规定做好注射前的过敏实验。 2、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对病员热情体贴。 3、密切观察注射后的情况,发生注射反应或意外,应及时进行处置,并报告医师。 4、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器械、敷料定期消毒和更换,保证消毒液的有效浓度。 5、注射室做到每人一针一管,做到细致、准确。“两快一慢”,严防交叉感染。 6、换药物品均须保持无菌,超过一周则重新灭菌。无菌溶液超过三天重新消毒,器械浸泡液每周更换两次。 7、换药时先处理清洁伤口,后处理感染伤口,做好伤口的清创缝合及包扎。 8、管理好各类医疗器械。严防损坏及浪费,经常保持室内外整洁。 9、坚守工作岗位,团结互助,一专多能,做好交接班工作。 药品采购制度 1、在后勤管理处领导下,负责医务室的药品、器械、劳保等物资的采购工作。 2、严格依据国家医药管理规定,按药品采购办法在药品销售、经营许可证、营业证和药品合格证齐全的情况下搞好药品采购工作。 3、根据两区医务室需要制定各类药品的月份和临时采购计划。 4、做到有计划采购、有计划用款,注意采购质量,注意勤俭节约。 5、做好采购用款申请和报销工作,严格执行财经制度,履行验收入库手续,做到物、钱、凭证三对口,一次借款、一次清账。 6、对医疗急需的药品、器械等要积极采购。 7、其他人不得擅自购药,否则出现问题由本人负责。 司药工作制度 1、收方后应对处方内容、病员姓名、年龄、药品名称、剂量、剂型、服用方法、禁忌等详加审查后方可调配。 2、严格医生处方取药并进行复查,保证取药无误。遇有药品用法不妥或有禁忌处方等错误时,及时与医生联系,更正后再行调配。 3、发药时应耐心向病员说明服用方法及注意事项。 4、认真管好库存药品、材料。根据库存做好每月购药计划,为保证药品的周转,库存量不宜过大。防止药品积压和过期失效。对失效或变质的药品造表送财务经核实后进行销毁,严禁发给病人使用。 5、购入药品时如发现实物与原始单据所载数量、规格、质量等不同,应根据情况查明更正或退换。 6、保持室内清洁卫生,药品陈列整齐有序,标签清除准确,对危险药品、毒品按国家有关管理规定执行。 7、遵守国家法令,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工作岗位,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动力维修中心职工奖罚通则 为全面落实后勤系统深化改革,强化管理,保证质量,提高水平的方针目标。提高动力维修中心科学管理水平,变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做到职责明确,制度健全,有章可循,违章必纠,奖优罚劣,实现热情、周到、方便、实惠的后勤服务工作标准,为此制定本通则。 一、动力维修中心全体人员必须遵守劳动纪律,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脱岗,不串岗,严格履行请销假制度,违反其中一项而没有造成影响的,一次处罚20元,从第二次开始加倍处罚。 二、各岗位人员对职责范围内的各项常规性工作,要自行妥善安排进行,按时、按要求保质保量完成任务,如不能按要求完成,考核一次处罚50元。 三、对上级或中心下达的各项任务借故不接受或拖延,不按要求完成,考核一次处罚50元。以上情况出现第三次或拒不接受任务者立即下岗。 四、由于工作责任心不强,工作拖拉、失误等现象发生使工作受到影响或造成损失,考核一次处罚50元。发生第三次实行下岗。 五、各岗位人员必须做好相互协调、相互配合支持,如在工作中发生不顾全局利益,推诿扯皮、借故拖延等情况,使工作受到影响,经考核对责任人处罚40-60元。 六、对工作中效率低、质量差,服务态度恶劣,造成意见集中的岗位和个人,一经考核查实,一次处罚100元并立即下岗。 七、凡是由某岗位或人员的缘故,导致有关部门考核处罚中心的各类罚金,一经查实,均应由该岗位或人员负责承担全额赔偿,并依据造成影响的程度进行经济处罚或行政处罚。(罚款200元;试岗三个月;下岗)。 八、对在一个学期内三次考核受到处罚的职工,即日起实行试岗工作三个月,试岗期间按试岗工资执行。在试岗期间继续被处罚者,实行下岗。 九、罚款除扣罚当月外还与年终效益工资挂钩,与各种奖励挂钩。 十、任何岗位喝过酒都不许上岗,按旷工对待。在岗上班期间喝酒,打扑克,打麻将,下棋除罚款100元外一律下岗,从即日起停发各类工资三个月,每月只发生活费400元。 十一、不拨打与工作无关的电话;不随意给领导打电话;不越级给领导打电话,违者罚款50元。屡教不改或属骚扰电话立即下岗。 十二.不做干扰正常工作、学习、生活秩序的任何事,违者罚款100元并立即下岗。 十三.漫骂,威胁包括学生在内的各类人员或发生吵架,打架的责任方罚款200元并立即下岗。 动力维修中心竞聘上岗办法 一、凡要求进入动力维修中心工作的人员,均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由本人按规定的办法报名参加竞聘。 1、(1)必须明确说明竞聘岗位(只限报一个岗位);(2)在未竞聘到目的岗位时希望分配的岗位;(3)是否无条件服从中心的指定的岗位。 2、原为动力中心的人员,不参加竞聘者不能直接上岗,按下岗处理。 3、凡是上年工作考核评为基本合格及以下者不聘,原属本中心工作人员申请,经同意后可以缓聘,在指定的岗位先进行试岗,试岗三个月仍达不到优秀标准者,原意试岗者可再试岗三个月,否则下岗。 4、进入正式竞聘,中途退出者,今后再应聘到本中心工作将在聘用后试岗三个月,考核达到优秀者方可正式聘用。 5、凡未经竞聘直接划拨到动力维修中心工作的人员,必须先行待岗或试岗三个月。 6、动力中心特聘人员不在此例。 二、竞聘人员经中心聘用后,上岗前必须与中心签订合同,不签订者聘用无效。签订合同后,不到岗或到岗后不履行岗位职责按自动离岗处理。 三、岗位聘用的基本标准:工作认真负责,责任心强,主动服务意识强;具有本岗位工作能力;自愿服从中心管理,遵守学院和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 四、以上同等条件下,上一年度本岗位工作优秀者优先,上一年度工作考核等级高者其次,有技能等级证者第三。 服从调整予以聘用,不服从则不予聘用。 学院水、电管理制度 根据学院对后勤总经费的核定要求,为加强管理,节约费用,提高效率,保证学院教学、生活秩序,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用电制度 1、根据后勤管理处下达的用电指标,进行配额计量用电管理。 2、对未装表单位进行监督检查管理,对发现长明灯,乱用电炉、电加热器等违章用电现象,进行登记并予以罚款。 3、对装表计量单位根据其用电情况下发月用电量通知,定额用电单位,超额用电按规定收费。 4、校产用电按表收费。 5、新增耗能设备,临时用电拉线,必须到动力维修中心办理手续,批准后方可用电,否则按违规用电处罚,加倍收费。 6、在院内施工的外单位用电,须报用电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自行按标准布线装表,经动力维修中心验收合格后可方供电使用。 7、收费标准: 居民照明用电0.47元/度,费居民照明用电0.62元/度,商业用电0.90元/度。 二、用水制度 1、根据后勤管理处下达的用水指标,进行计量用水管理。 2、对用水量较大的单位装表计量,定量使用,超量收费。 3、公共场所的水龙头由所在使用单位管理,经常对教职工、学生进行节约用水教育,杜绝长流水现象,发现浪费用水将予以处罚。 4、校产用水按表收费。 5、外单位在校内施工,租用房屋等用水,须用户申请经动力维修中心批准后装表计量,按表收费。 6、为节约用水,绿化、运动场用水应积极采取措施,采用新办法和废水进行灌洒。 7、私自用水,乱接水线者,发现将加倍处罚。 8、收费标准: 居民用水0.90元/吨,商业用水1.40元/吨,其他用水1.00元/吨。 配电室安全操作规程 1、配电室未经电气维修部门的许可,严禁他人入内。 2、配电室内备用开关柜和正在作业的线路开关上要悬挂明显的严禁合闸标志,未经业务主管同意,任何人无权合闸。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合闸人员全部责任。 3、进入配电室操作,巡回检查或维护保养须由两名专业人员,严禁单人进入配电室进行作业。 4、配电室应按供电部门的要求进行有关数据的计量,统计和记录,并保持设备的清洁、完好。 5、定期对防雷设施和接地装置进行检查,并做好检查测试记录,保证供电设施完好,确保安全供电。 6、严格按供电部门“安全供电标准化”和“安全供电操作规程”的要求做好供电设施的维护和保养工作。 水电检查监控制度 一、由动力中心专人检查监控用水用电量,坚持每周抄表,计算水电用量,并做好记录。做到心中有数,计划用水,节约用水、用电,严格杜绝超量使用水电。 二、每月二次向管理部门汇报用水用电情况,数据清楚,资料完整。 三、检查人员要坚持水电巡回检查,发现不按时关灯,长流水现象要进行登记,并责成使用单位处理。按目标责任制进行考核。 四、检查人员发现违章用水、用电现象,有权当场停止其水电供应,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五、每月定期分析本月用电用水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认真落实用水用电目标责任管理执行情况。 上下水、暖气设施维护保养制度 1、对全院的下水管道、设施每月进行一次预防性清理,对沉淀井(池)每半年清理一次,保证管道畅通无阻。 2、定期对公共区域的水龙头,卫生间水箱进行巡回检查,维修,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供暖前一个月对采暖管线的阀门、设施进行检查维护、保养,保证供暖期间管线的正常完好。 4、发生临时突发性故障应立即组织人力进行抢修,小活当时修,中活当天完,大活不过夜。 5、对全校的上水、暖气管线、阀门及其它设施除正常维护保养外,在停暖后要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保养。 6、接到用户发现上下水、供暖管线或其它设施发生故障的通知,应在15分钟内赶到现场进行处理,不得拖延。 热交换站维护保养制度 1、供暖前半个月内做好热交换站的全部维修保养工作,并进行检查、测试达到合格,做到设备一次性开车成功。 2、供暖期间操作工对设备的转动部位要勤检查,按设备要求按时加注润滑油和冷却水。 3、供暖期间应对设备、管线等按期、按规定进行巡回检查和定期维修保养,若发现问题应及时组织抢修和处理。 4、供暖结束后对设备、管线、阀门等进行全面的检修和保养。 5、对运行正常的换热器、电机、泵每年进行一次全面保养维护,二年进行一次全面大修。 热交换站交接班制度 操作人员必须牢固树立安全意识,加强责任心,不断提高操作水平,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交接班人员必须按照操作记录的要求认真如实、自己清楚地做好交接班记录。对当班时设备运行、蒸汽压力、温度等数据变化情况及处理措施做好详细记录。同时,交班人员应向接班人员口头交待。 接班人员提前10分钟到岗进行交接班,首先听取交班人员的口头交待,然后仔细阅读操作记录,并向交班人员询问有关情况,再对所有设备进行检查,确认无误后才能进行交接班工作。 交接班时若记录不全,设备运行不正常,环境卫生不整洁等,接班人员有权要求交班人员留岗处理遗留问题,待接班人员验收合格后交班人员可能离岗下班。 接班人员迟到或有影响操作的行为时,应在操作记录上做好记录,接班人员未到岗,接班人员不得离开岗位,并及时向业务主管汇报。 操作人员的班次、请假、调班等必须经过业务主管同意,否则后果由当事人全部负责。 开水房管理制度 1、工作人员要坚守岗位,严格履行职责,保证全校师生的开水供应。 2、保证开水供应时间与质量,并随时观察设备的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上报,确保安全供水。 3、节约用水、节约用煤,保持开水房及周围卫生整洁干净。 4、学校开水房供应对象是全校师生员工在学习、工作时间的用水,严禁其他人员打开水,若其他部门人员因工作需要用开水时,必须到动力中心办理有关手续,购买开水票,开水房凭票供水。 5、使用开水人员必须节约用水,提开水只限热水瓶,严禁使用其它器皿。严禁在开水房洗饭盒,洗衣服及洗其他物品。 开水供应时间: 周一至周五: 上午 7:20~8:30 中午 11:30~13:00 下午 17:30~19:00 双休日: 上午 9:00~10:30 下午 15:30~17:00 机械设备的维修保养制度 1、根据岗位职责范围内规定维修的各类机械设备,每月进行一次巡回检查和维护保养,并要求操作人员按规定时间对设备加油或进行外部保养。 2、负责对操作人员进行正确操作设备和保养常识的教育。 3、在维修过程中,对不符合技术要求的部件,需要修理、更换时必须修理、更换。确保设备的技术要求,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转。 4、检修机械的润滑部位时,按规定加够所需的润滑油,各润滑部位的密封件发现有泄漏或不符合技术要求时,必须进行更换,不准凑合使用。 5、每次检修完毕,先清理现场,对检修的机械再次做全面的检查,确认达到技术标准时,进行试车,经试车符合规定的技术要求后,再将设备交操作人员使用。 6、对大、中修的机械设备必须做出书面检修记录,并由操作人员签字认可方能移交使用。 7、在供暖期间对换热站的各类机械设备,每周进行两次主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在供暖期间机械正常运行。 巡回检查制度 为保证学院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认真履行中心各岗位责任制,搞好优质服务,圆满完成动力中心的各项工作任务,特制定本制度。 1、根据工作情况,每周安排一次主动上门巡回检查工作,在检查中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遇到较大的难以处理的问题要及时向中心汇报,以便组织人力及时维修。 2、巡回检查要确定检查地点或路线,做好记录,认真填写发现的问题及处理结果。 3、巡回检查的范围由业务主管根据岗位职责妥善安排, 4、巡回检查的目的主要体现主动服务,广泛征求学院各部门对维修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做到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不断提高服务态度、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 5、建立巡回检查工作记录档案,做到有章可循,不断提高维修工作水平。 校园管理中心工奖罚通则 为全面落实后勤系统深化改革,强化管理,保证质量,提高水平的方针目标。提高校园管理中心科学管理水平,变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做到职责明确,制度健全,有章可循,违章必纠,奖优罚劣,实现热情、周到、方便、实惠的后勤服务工作标准,为此制定本通则。 校园管理中心全体人员必须遵守劳动纪律,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脱岗,不串岗,严格履行请销假制度,违反其中一项而没有造成影响的,一次处罚20元,从第二次开始加倍处罚。 一、各岗位人员对职责范围内的各项常规性工作,要自行妥善安排进行,按时按要求,保质保量完成任务,如不能按要求完成,考核一次处罚50元。 二、对上级或中心下达的各项任务借故不接受或拖延,不按要求完成,考核一次处罚50元。以上情况出现第三次或拒不接受任务者立即下岗。 三、由于工作责任心不强,工作拖拉、失误等现象发生使工作受到影响或造成损失,考核一次处罚50元。发生第三次实行下岗。 四、各岗位人员必须做好相互协调、相互配合支持,如在工作中发生不顾全局利益,推诿扯皮、借故拖延等情况,使工作受到影响,经考核对责任人处罚40-60元。 五、对工作中效率低质量差,服务态度恶劣,造成意见集中的岗位和个人,一经考核查实,一次处罚100元并立即下岗。 六、凡是由某岗位或人员的缘故,导致有关部门考核处罚中心的各类罚金,一经查实,均应由该岗位或人员负责承担全额赔偿,并依据造成影响的程度进行经济处罚或行政处罚。(罚款200元;试岗三个月;下岗)。 七、对在一个学期内三次考核受到处罚的职工,即日起实行试岗工作三个月,试岗期间按试岗工资执行。在试岗期间继续被处罚者,实行下岗。 八、罚款除扣罚当月外还与年终效益工资挂钩,与各种奖励挂钩。 九、任何岗位喝过酒都不许上岗,按旷工对待。在岗上班期间喝酒,打扑克,打麻将,下棋除罚款100元外一律下岗,从即日起停发各类工资三个月,每月只发生活费400元。 十一、不拨打与工作无关的电话;不随意给领导打电话;不越级给领导打电话,违者罚款50元。屡教不改或属骚扰电话立即下岗。 十二.不做干扰正常工作、学习、生活秩序的任何事,违者罚款100元并立即下岗。 十三.漫骂,威胁包括学生在内的各类人员或发生吵架,打架的责任方罚款200元并立即下岗。 十四.拉帮结派,捣是非,传闲话,谣言惑众影响团结,影响工作者立即下岗。造成的其它后果自负。 校园管理中心竞聘上岗办法 1、凡是要求进入校园管理中心工作的人员,均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由本人按规定的办法报名参加竞聘。 (1)必须明确说明竞聘岗位;②在未竞聘到目的岗位时希望分配的岗位;③是否无条件的服从到中心指定的任何岗位。 原为校园管理中心人员,不参加竞聘也不能直接上岗。 凡是上一年工作评为合格以下者不聘;原属本中心工作人员者本人书面申请保证,并经中心主任同意可照顾予以缓聘,必须在指定的岗位先进行试岗,试岗三个月仍不达优者不聘,自愿继续试岗者经中心主任同意,再试岗三个月;否则下岗。 在进入正式竞聘时中途退出者,今后再应聘到本中心工作将在聘用后先进行试岗三个月,考核达优后方予以正式聘用,不予作直接上岗考虑。 凡是未经竞聘由上级划拨校园管理中心工作的人员,必须先行待岗或试岗三个月。校园管理中心特聘人员不在此例。 2.竞聘人员经中心聘用后,上岗前必须与中心签订合同,不签订者聘用无效。签订合同后,不到岗者或到岗后不履行岗位职责者按自动离岗处理。 3.岗位聘用的基本标准是:①工作认真负责,责任心强,为教学服务的态度端正;②具有本岗位工作能力;③身体条件可以承担本岗位工作;④自愿服从中心管理,遵守学院和校园管理中心各项规章制度。 以上同等条件下,数人竞一岗,在确属需要校园管理中心调整安排时顺序如下:上一年度工作评价等级高者优先;第一志愿优先;年龄大优先;工令长优先;体弱者优先。 服从调整予以聘用,不服从则不予聘用。 在中心主任认为确有必要时,可以行使职权直接指定岗位。 校园管理中心工资发放办法 一.工资发放范围及总原则: 1.竞聘上岗人员:基本工资、保留工资、岗位工资在承担相应岗位工作任务,并能保质保量完成或胜任本岗工作时予以发放;绩效工资作为承担额外工作量部分发放,即多劳多得,不劳不得。 2.中心内部待岗试岗人员,未参加竞聘本中心岗位而由有关部门划拨到本中心的人员: 基本工资、保留工资、岗位工资在承担相应工作任务后,并能保质保量完成或胜任有关工作时予以发放;绩效工资在试岗三个月并通过考核评定合格后开始发放。 3.中心内部下岗人员:只发生活费400元。外出自谋职业而自愿保留关系在本中心人员参照执行。 4.本中心人员经中心同意并履行手续创办经济实体,发生活费400元,现行工资的其余部分协商并履行手续可作为中心投资借给个人使用。不愿履行手续或不经中心同意自行外出者,按自动离岗对待,中心不承担任何形式的工资费用,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自负。 5.临时工必须经考核保质保量完成与工资数量相符的工作量方予以发放工资。 6.中心特聘人员的工资发放由中心与受聘者自行商议。 二.工资的发放具体办法及工作量测算办法: 1.工资发放与岗位工作任务、岗位工作量挂钩。 工作任务或工作量以后勤工资二次分配的基本工资206元+岗位工资作为完成各有关岗位基本任务的测算标准单位进行测算。 2.绩效工资的发放与岗位定额外工作量挂钩。 某项任务绩效工资基本测算标准单位= 有关岗位绩效工资总量÷(中心某项任务总量-有关岗位已承担的数量) 3.在岗人员的保留工资不作为测算工作量标准的依据;在能够胜任本岗位工作的前提下原则上归己;但在不参加或不完成突发性任务时不予发放。 4.工资的发放与加班、加点、节假日等无关。 因本中心的工作性质等因素决定,各岗位工作具有承包性质的基本要素,同时,部分岗位承担的工作繁杂、突发事务多,工作量化标准难以测算,因此在划定岗位及工作职责、工作量时已对工资标准作过考虑,原则上不存在发放加班、加点、节假日工资问题。 教员休息室管理办法 一、开放时间 周一~周六;每天上午第一节下课前10分钟至第四节课上课后10分钟;下午第一节课下课前10分钟至第四节课上课后10分钟。(8:40~11:20 14:40~17:10) 二、休息人员注意事项: 1、教员休息室及室内配备的所有设施家具都是学院的财产,进入休息室休息的人员应爱护公物并自觉遵守有关制度。 2、文明休息,废弃物应扔入指定处,烟灰烟头入烟灰缸,残茶剩水应倒入指定容器。 3、教员休息室是教员休息的场所,个人物品及学生作业教具等应随时带走,防止丢失。 4、教员休息室及其所有物品是为保障教员课间休息而设置,概不外借它用。 三、教员休息室服务管理人员职责 1、对进入休息室休息的教员要文明礼貌,服务热情,及时周到。 2、室内要求随时做到洁净整齐,物品摆放得体有序。 3、及时清理烟灰缸,废弃物等,为下次服务做好准备。 4、保证开放时间,保障开水供应。 5、虚心听取教员对服务工作的意见要求,及时向有关领导或部门反映有关情况。 6、管理好配属公物,做到不丢失,不发生不应有的损坏。 7、禁止在休息室内进行娱乐活动。 教学楼、实验楼、办公楼及公共场所管理制度 教学楼、实验楼、办公楼及公共场所是师生员工工作、学习、生活的地方,各种附属设施是工作学习和生活的需要和保障,为有利工作、学习、方便生活、特制定本制度。 1、全院各部门、单位及个人,必须爱护我们的校园,爱护我们的办公、 学习、生活和校园的其它公共场所及一切实施。教育培育全体人员树立主人翁 思想,从现在做起,人人爱院如家。 2、爱护学院的公共财产,爱护公共设施。各部门、单位和个人对管辖范围的设施有使用监护的权利、职责和义务,不得随意挪动改变用途,不得损坏或丢失,否则按有关规定赔偿及处罚。 3、各部门,单位或个人负责搞好辖区内的卫生工作,要求门窗干净,桌椅整洁,地面无纸杂物,墙面无涂画污迹灯具无尘土,顶棚无吊灰。 4、按学院作息时间进出工作,学习,生活场所。不喧哗嬉闹干扰他人学习,工作生活。服从并配合有关人员的管理。 5、学院校园管理中心通知的时间开关灯。在人员离开时,必须检查和关闭辖区内所有灯。否则按灯具瓦数,数量,时间计价罚款。 6、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使用电热水壶,电炉,电暖汽,电加湿汽等耗电用具。否则按有关规定罚款并收取电费。 7、爱护厕所内设备,文明使用洁具,用后及时冲洗,随手关好水龙头,保持厕所的清洁卫生。 8、不边走边吃瓜籽等零食,食用后的皮核及包装物等杂品应及时清理放入 果皮箱或垃圾桶内。不随地吐痰扔纸屑杂物,不乱扔烟头,保持公共场所的清洁,养成高雅文明的作风。违者罚款5-20元;通告点名、清扫指定地点的卫生。 9、做到污水倒入厕所水池内,茶根倒入茶根桶或大便池内。各类垃圾杂物 应及时倒入楼外的垃圾箱内。不得倒入便池或厕所内堵塞下水。违者负责并疏 通下水或交罚款5元,疏通费50元。 10、严禁在楼内任何地方点火燃烧废纸杂物,违者除赔偿造成的损失外,罚款50-100元。 11、电梯是方便和保障教师教学和工作人员工作的设施,应受到大家的爱护。不要乱按电梯按纽,轿厢内严禁拥挤跳晃,严禁吸烟、打手机,以保证运行安全。学生未经许可不得使用电梯。违者罚款50元。 12、各部门、单位或个人辖区内出现以上现象又找不出当事人时,视具体情况由校园管理中心分别采用黑板点名、广播点名的方式予以批评,限期整改, 验收过关;造成损失者除赔偿各项经济损失外,按有关规定处以罚款。 学院公用设施管理制度 为了确保校园公用设施完好,充分发挥其效能,保证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一、全院师生员工要树立爱护公用设施、保护公用设施的自觉性。 二、学院内各单位使用和所辖范围内的公用设施,如水、电、暖管线阀门;走廊、门窗玻璃;教室课桌椅等由各单位负责管理,发现公用设施发生故障和损坏时,要及时通知后勤有关部门检查、维修。其维修材料费用由使用单位承担。若属人为破坏造成的,将给予一定的处罚。 三、各种公用设施未经主管部门同意,不得随意拆卸、改动和挪用,否则造成损失将由使用单位负责。 四、各处(室)系办公室内公用设施损坏其维修费用由各处(室)系自己承担。 五、其他公用设施的管理、维修由后勤管理处有关部门负责。 六、后勤管理处有关部门将不定期进行巡回检查,对损坏设施进行记录,并与有关部门联系、协调并安排维修,其维修费用由该设施主管部门负责承担。 七、学院师生、家属及外来人员都要爱护学院的一切公用设施,后勤管理处各部门将与大家密切配合共同管理好公用设施。对损坏设施的人和事进行制止和举报,使我院教学、生活秩序正常进行。 物业管理中心住宅管制度 为加强住宅小区的各项管理,把小区建设成为优美、整洁、规范、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小区,根据上级及学院有关精神,结合小区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1、凡在兰州石化职业技术学院住宅区内的所有住户都必须遵守本规定。 2、住户应遵守公共道德,维护住宅小区环境的整洁,遵守环卫工人的劳动。 3、住户有制止、检举损害环境卫生及有关公共设施行为的义务与权利。 4、禁止在住宅小区墙壁、电杆、树木上乱贴、乱画。 5、爱护花草树木、禁止攀折树木、践踏绿地、翻越园林维护栏杆。 6、禁止在楼梯走廊内乱堆放杂物及在小区内倾倒液化气残液和其他危险物品。 7、住户房屋装修的碎砖淤泥应及时清运、并将现场打扫干净。 8、住户应爱护供电、供水和供暖设施,使用时应注意安全。 9、住户不得擅自更改供水供电设施,要维护供水供电设施的完整性。 10、住户离家、家中无人时,为防止意外应关闭水阀和电开关,若违反上述规定、造成一切事故或经济损失均由当事人负责。 11、凡未经批准在住宅区内所属供水、供电系统管、线路接驳用水、用电,均属偷电行为,按如下规定处理: (1)私自在水电表外装电、接水,除追计补电、水费外,处以5至10倍罚款。 (2)私自启动(改动)电力计量器 、水表外,处以5至10倍罚款;私自启动(改动)电力计量器、水表的封印或运行回路,每次罚款50—100元;私自停用计量器的,按上述规定罚款,并停止供水、供电; (3)违反安全用电、用水规定,或拒绝供水、供电部门和物业中心水、电检查和不采纳安全用水、用电意见及措施而造成事故者,按事故所造成的实际损失处以罚款。 (4)下水道内禁止到剩饭、剩菜及其他废物;如造成堵塞,物业中心可派维修人员疏通,室内维修费用由住户全部承担,公共管道部分,由使用本管道的各住户共同分担。 (5)电路出现故障时,应通知物业中心检查维修,不能私自触及公共配电设施,如因私自作业造成公共电器设施损坏,应负全部经济责任;造成的人生事故,由自己负责;住户室内发生的维修费用,由住户全部承担。 (6)住户用电需要增容,经向物业管理中心申请,经审查符合增容要求,批准后,按规定办理。 11、本规定的解释、修改权归石化学院后勤管理处。 12、本规定自2002年3月1日起执行。 物业管理中心主任岗位管理制度 1、负责物业管理中心的全面工作。 2、负责对物业中心工作人员的考核、聘用、管理工作。 3、负责安排组织物业中心工作的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 4、负责落实后勤管理处下达的各项任务与指标。 5、负责协调物业管理中心与其他有关部门的关系。 6、督促、检查物业管理中心各岗位管理考核工作。 7、坚持对各岗位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不能解决处理的及时请示、汇报。 8、以身作则,大胆管理,办事公道,工作不推诿扯皮。 9、负责制定物业管理中心各岗位管理考核制度。 10、了解掌握管区的基本情况,收集采纳用户合理的意见和建议。 物业管理中心主任岗位管理考核制度 1、负责物业管理中心和全面工作。 2、负责对物业中心工作人员的考核,聘用,管理工作。 3、负责落实后勤管理处下达的各项任务与指标。 4、负责协调物业中心与其它有关部门的关系。 5、督促,检查物业中心各岗位管理考核工作。 6、每天对物业中心各岗位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不能解决处理的及时请示,汇报。 7、以身作则,大胆管理,办事大公无私,不推诿扯皮。 8、负责制定物业中心各岗位考核制度。 9、了解掌握管区的基本情况,收集采纳用户合理的意见和见意。 10、工作实绩与工资挂钩,每一项工作完成不佳扣除工资30元。 物业管理中心收费岗位管理制度 1、严格执行财务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按章办事。 2、坚持原则,不徇私情,严格遵守财经纪律。 3、各项收费及时、准确、无误,杜绝各种差错。 4、各项收费台长账目清楚,做到心中有数。 5、负责对计算机的维护、保养,严禁闲杂人员操作计算机,杜绝用收费计算机作与中心工作无关的事情,防止计算机的数据丢失或损坏。 6、了解掌握管区的基本情况,负责收集用户的意见和建议。 7、完成后勤管理处及物业管理中心下达的各项收费指标。 8、负责收集用户维修及服务信息,及时上报业务主管处理解决。 9、服务热情周到,随叫随到,将收费窗口创建成文明窗口。 10、工作实效与工资挂钩。 物业管理中心业务主管管理制度 1、协助、配合物业管理中心主任做好各项工作。 2、负责对物业管理中心各岗位的管理考核工作。 3、负责、协调物业管理中心各岗位之间与任务。 4、督促、检查各岗位工作任务指标的安排与落实。 5、办事公道,大胆管理,各项工作不推诿、不扯皮。 6、了解掌握管区内的基本情况,收集采纳用户合理的意见和建议。 7、每天巡回检查,随叫随到,及时解决管区各种问题;不能解决的及时请示、汇报负责对违规现象的处理。 8、负责安排考核各岗位工作,每月按时报考勤及各种报表。 9、负责安排中心值班及考核,并与有管部门协调工作。 10、工作实效与工资挂钩。 物业管理中心房产岗位管理制度 1、严格执行国家有关部门对房产方面的法律、法规。 2、坚持原则,不徇私情,严格遵守学院的各项规定。 3、了解掌握管区住户的基本情况,做到心中有数。 4、负责协调与有关物业公司、房产等部门的关系。 5、负责完成管区房屋清查、核对,款项催缴,欠款回收任务。 6、负责管区住户办理房产证、房票等手续,服务热情周到,工作细致无差错。 7、负责完成管区外单位住户冬季取暖费收缴及商品房、校产等单位水、电、暖费用欠费收缴工作。 8、完成后勤处及物业管理中心下达的各项任务指标。 9、工作实效与工资挂钩。 物业管理中心维修岗位管理制度 1、了解掌握管区内水、电、暖等公共设施及配套设备的管理、维修、保养工作; 2、按时完成查抄水、电表工作,并及时上报,各种数据报表准确无误; 3、坚持原则,不徇私舞弊,对用户各种偷电、偷水及破坏计量设施等现象严格处理; 4、坚持每天巡回检查,遇故障及时解决处理,不能解决处理的及时上报业务主管; 5、杜绝各种跑、冒、滴、漏现象,增收节支,降低各种损耗; 6、严格各种维修、服务等收费制度,禁止多收多支,各项工作及任务要按时保质保量完成; 7、礼貌待人,真诚服务,随叫随到,坚守岗位不脱岗、不串岗; 8、严禁收受用户礼物,工作期间禁止接受用户烟、酒、茶等招待。 9、工作实效与工资挂钩。
物业管理中心卫生清洁岗位管理制度 1、清洁人员负责完成管区的卫生清洁工作; 2、卫生清洁人员负责完成所划定范围区域的清洁任务,并巡回检查,及时做好保洁工作; 3、道路及楼前楼后每天清扫一次,保洁一次。楼梯走廊及扶手每周二扫二擦,保持卫生整洁; 4、管区内绿化带、花坛内的垃圾要及时清理; 5、卫生清洁管区负责人做好督促检查工作,认真做好管理与考核,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处理; 6、对完成任务不好或住户反映不佳的卫生清洁人员要随时更换; 7、工作实效与工资挂钩。 饮食中心主任岗位职责 1、 饮食服务中心主任全面负责中心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和业务工作,组织全中心职工按照岗位职责的要求,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2、 负责饮食服务中心全面工作。安排和处理日常事务,制定本中心年度工作计划并检查完成情况,做好工作总结。 3、 组织全中心人员积极参加政治、业务、技术、文化学习,组织安排业务培训、技术考核,不断提高炊管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 4、 对全中心职工经常进行安全和卫生教育,检查督促所属各食堂、各部门建立健全安全和卫生管理制度,制定安全防范措施,杜绝各种人身、设备和其它事故的发生。 5、 积极实施和完善经济责任制,建立健全考核制度,调动全体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不断提高饮食管理水平。 6、 积极搞好民主管理,经常听取师生对饮食管理工作的意见和要求,注意沟通就餐人员与炊管人员之间的关系,取得师生对饮食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7、 定期召开中心工作会议,布置和检查工作,听取意见、交流经验、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不断提高饮食服务质量。 8、 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饮食服务中心主管岗位职责 1、 协助中心主任做好中心的各项管理工作。 2、 负责对中心各部门的考核检查工作。 3、 负责中心的考勤工作。 4、 负责中心的日常事务和中心决策的落实工作。 5、 负责中心的对外协调和接待工作。 6、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饮食服务中心食堂经理岗位职责 1、 按照中心的要求,全面完成服务和效益目标以及其它各项任务。 2、 组织本食堂工作人员严格执行学院及中心有关食堂工作的规定、制度,抓好考勤、岗位职责、饮食卫生奖惩、学习、会议等制度的落实工作。 3、 检查督促食堂伙食质量、饭菜花色品种、饮食卫生、服务态度等工作,并要有书面考核记录。 4、 掌握本食堂的水电用量,妥善安排、节约使用,杜绝浪费现象。 5、 组织本食堂炊管人员参加政治、文化技术学习,做好人员的政治思想工作,不断端正服务态度、热爱本职工作,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 6、 合理安排食堂的劳动力,建立良好的食堂工作秩序。 7、 代表食堂参与饮食服务中心的民主管理,经常听取教职工、学生对本食堂工作的意见,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改进。 8、 负责本食堂工作人员的考勤,对好人好事及时鼓励表扬,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对违章行为及时批评处理。 9、 认真执行《食品卫生法》,督促检查炊管人员不制作、不出售腐烂、变质、不洁、不熟和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物,严防食物中毒。 10、 负责检查本食堂个人、灶具、机械设备和环境卫生,定期组织打扫清理,做好灭蝇、灭鼠工作。 11、 负责督促检查本食堂机械设备的维护、保养与使用,严禁违章操作,提高设备的使用率与完好率。 12、 负责落实本食堂贯彻岗位责任制的情况,对出现的问题及时给予纠正处理。 13、 负责做好本食堂的安全和消防工作,经常对食堂工作人员进行教育,严防各类事故的发生。 14、 组织和教育本食堂人员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 15、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饮食服务中心采购员岗位职责 1、 严格遵守国家政策法令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注意调查研究,探索主副食、蔬菜、调料等供求规律,主动了解食堂的需要。 2、 负责各食堂物资的采购供应,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及有关规定,不购买腐化,变质,污秽不洁的生物蔬菜等。 3、 按照食堂提出的采购任务通知单采购物资,不得擅自采购任务通知单以外的物资。 4、 想方设法采购物美价廉的新鲜食品和蔬菜,满足食堂的需要。 5、 严格履行采购程序,并按财务制度及时结算,月月结清。 6、 未经采购员同意,其它任何人不得私自采购物品。严禁在采购工作中损公肥私、购买人情物资。 7、 积极参加政治、业务学习,不断提高思想和业务水平,更好地为全校师生服务。 8、 严格执行后勤采购管理制度。 9、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饮食中心微机操作员岗位职责 1、 微机操作员要诚恳、热情地为就餐者服务,耐心解答就餐者提出的问题,及时办理建卡、挂失、解挂、存取款等手续,全心全意为全校师生服务。 2、 在规定的开饭时间前10-15分钟内开机,开机后若发现某终端出现异常,应立即到现场检查排除。 3、 开机时要严格按操作程序进行:先打开UPS电源;接通售饭窗口的终端;打开显示器;打开主机;开始运行售饭系统。关机时与开机顺序相反。 4、 每日存取款要打印出明细清单,次日将清单和存取款余额交后勤处财务室。现金交接时手续必须齐全。 5、 每星期提供伙食补助输入名单、人数、金额,交出纳对帐。 6、 每月报本月存取款合计数、补助费合计数、营业额报表,交后勤处出纳核对后签章,由会计记帐。 7、 每周将售卡、挂失补办卡数和售卡款报交后勤处财务室。 8、 新生报到时,要认真做好迎新工作,按班级登记新生名单、人数、金额,及时办理饭卡,每天将微机办卡清单打印,对登记数据(姓名、人数、金额)与微机输入数据进行核对,由出纳审核签章后,方能记帐。 9、 每次将学生的生活补助输入完成后,及时将学生名单、金额与微机输入清单交出纳对帐。 10、 对后勤处财务室要求上报的其它各类数据、报表等应按要求及时、准确上报。 11、 对财务要求上报的各类清单、数据、报表等,必须一式两份,一份上报,一份留底备查,所有上报资料都必须字迹清楚、数据准确。 12、 机房环境应保持干净、整洁,不允许闲杂人员进入机房,不准在售饭系统电源上插接其它电器。 13、 严禁在系统内运行其它外来磁盘和软件,防止病毒侵入,除系统安装和专职操作人员外,任何人不得使用计算机。严禁在计算机上做与售饭系统无关的事情,保证计算机能够正常售饭。并要注意防火、防盗、确保设备的安全。 14、 就餐人员对自己售饭卡上的资金使用情况可以到机房登记查询。若出现炊事员收费错误,凭查询单与炊管人员协商解决,机房不允许随便改动就餐人员的帐目。 15、 售饭卡的挂失与解除挂失。为保证就餐人员的资金安全,就餐人员若丢失售饭卡可立即向机房挂失,若在未办理新卡之前找回旧卡,可向机房申请解挂。售饭卡的挂失、解挂、建卡、取款等都要凭贴有本人照片的有效证件办理。 饮食中心管理目标 1、 坚持为全院师生服务的方向,不断提高服务质量,改善服务条件。 2、 全面完成和落实上级下达的各类任务和指标。 3、 实施服务目标和经济目标双重考核管理。 4、 充分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建立科学灵活的运行机制。 5、 以服务和效益为中心,挖掘潜力,开拓市场,不断增加服务品种,提高服务质量。 6、 以后勤服务社会化为目标,充分调动全体职工的积极性,全面提高管理水平,减轻学院的负担。 饮食中心考核及监控检查评估办法 为全面实现伙食五项指标,进一步办好食堂,改善伙食,提高服务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1. 伙食“五项指标”的规定比例: 〈1〉伙食质量25% 〈2〉花色品种15% 〈3〉安全卫生30% 〈4〉成本核算15% 〈5〉服务态度15% 2. 检查计分及达标评分: * 检查组平时检查(不定期)占50% * 饮食服务中心组织检查(每月一次)占50% * 会计报表是评估伙食工作的重要依据,中心主任可根据报表反映出的问题酌情加减分。 3. 监控检查组的工作权限: 监控检查组设在饮食服务中心办公室,中心主管兼任检查组长,对全中心各食堂和岗位进行“五项指标”达标情况的监控检查,督促各食堂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监控检查组必须熟悉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及奖励细则,勤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不徇私情、秉公办事,其权限如下: * 根据本中心工作安排制定检查计划,可全面检查,也可单项检查,可定期检查,也可随时抽查,检查方式可灵活多样。 * 主要检查项目除“五项指标”外,还要检查基层单位的劳动纪律、库房、设备、环境卫生、个人卫生等。 * 检查必须有记录并按标准记分、扣分。 * 每月30日前,整理好检查记录,统计各种得分,汇总后写出检查总结报告送主管主任并提交中心工作会进行讨论。 * 检查人员要做好“五项指标”的宣传组织工作,有对基层单位的检查权;对违反规定者有批评教育权;有罚款扣分权和特别奖励建议权;对发现的问题有临时处置权,但要将处置情况向有关领导汇报。 饮食中心食品卫生管理制度 1、 各食堂必须认真贯彻执行《食品卫生法》,保证食品卫生,防止食物中毒,保证就餐人员健康,努力为用餐者提供一个良好的就餐环境。 2、 严格执行食品卫生“五.四”制和承包办法之规定,建立健全各项卫生制度,做到任务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切实把卫生工作落到实处。 3、 加强食品产、供、销的管理,严禁采购、加工、出售变质、变味食品,切实把好病从口入这一关。生熟食品必须分开存放,严禁生熟不分、混合存放和手抓食品等不卫生习惯。 4、 洗好的菜以及半成品必须放置在食品架上,不准在地面上随意堆放。 5、 冰箱内的食品必须生熟分开,防止交叉污染。冰箱内的食品未经加工不得出售。 6、 切实处理好剩饭剩菜,必须有防蝇防尘设施并根据食物的性质和气温的变化情况妥善保管,下次使用时必须进行加工,杜绝出售霉变的食品。 7、 库房物资必须隔离地面放置,在组织采购货源时,必须根据实际情况对采购的品种、数量、资金占用等方面因素统筹兼顾,合理安排,尽量减少库存,并且先购回的先出库使用,防止霉烂变质,减少浪费。 8、 存放食品的架、柜等防护设施必须齐全,并定期进行清洁,保证食品存放架柜的卫生。 9、 在食品的运输过程中,必须保证运输工具的清洁卫生,并配备必要的垫板、盖布、容器等以保证食品卫生。 饮食中心灶具环境及个人卫生标准 1、 各食堂要认真贯彻执行《食品卫生法》,严格执行各级卫生防疫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按规定申办食品卫生许可证,接受主管部门和防疫部门的监督检查,努力创造一个良好的工作和就餐环境。 2、 各食堂餐厅的卫生要有专人负责每餐一清扫,餐厅内要做到干净整洁、窗户明亮、通风良好,定时喷洒消毒防蝇药液,门口要增加防尘防蝇设施,做到室内无蝇无尘。 3、 厨房、操作间、库房内外经常保持清洁、整齐,区域干净无油垢、无杂物,下水畅通,垃圾要及时清运。 4、 笼格、菜盆、切洗好的半成品材料,必须放置在专用货架上,不得直接放置在地面上。 5、 食堂内的卫生实行目标责任制,每个人按区域分工,做到任务明确,定岗定员,包干负责。食堂经理负责检查,要坚持一日一清理、每周大清理、每月大扫除。 6、 凡食堂炊管人员必须经卫生防疫部门每年一次的身体检查,并取得健康证后才允许上岗工作,无证人员不得从事饮食工作。 7、 炊事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个人卫生标准,不得留长发、长指甲,不允许佩戴戒指、耳环和穿拖鞋上岗工作。上岗时必须穿着整洁,佩戴服务证,不吸烟、不打闹,文明服务。 8、 各种炊事机械和灶具每次用后必须及时擦洗、按时消毒、炊事机械、灶具不得存留污垢,保持炊事机械、灶具的清洁卫生。 饮食中心值班制度 1、 值班人员必须树立高度的责任感,不迟到、不早退,严守工作岗位,不得擅自离开值班地点,加强巡视,保证安全。如发现问题,除保护好现场外,要及时向领导和保卫部门报告。 2、 负责检查食堂和餐厅的门窗,电灯、电扇、冰箱、库房及水龙头是否关闭和安全,如发现可疑情况: ? 保护好现场 ? 立即报告领导和保卫部门 ? 要敢于和坏人坏事做斗争 3、 值班人员要严格履行职责,若出现值班人员偷吃、偷拿、送人情等现象要从重处罚。 4、 严禁闲杂人员及外单位人员进入食堂操作间。 5、 随时注意插好门窗的插销、风钩,防止大风损坏玻璃或小偷进入。 6、 若值班人员不负责任造成不良后果,要追究值班人员的责任,并给予相应的处罚。 7、 值班人员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饮食中心考勤制度 1、 为了加强对各类人员的管理和考核,坚持和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结合饮食服务中心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 严格执行学校和饮食服务中心劳动纪律及考勤制度,坚持当天考勤,对迟到早退现象进行记载,作为绩效工资考核发放的依据。 3、 请假必须严格履行请假手续,病假必须经学校医务室或学校指定的医院诊断出具病休证明,事假必须由本人出具书面请假条,按照学院人事处和后勤管理处规定的审批权限和程序办理;婚、丧、产、探亲假经中心同意后报后勤管理处和人事处审批。各类请假期间的绩效工资和其它待遇按饮食中心的具体办法执行。 4、 每旷工一天扣除全部绩效工资;旷工两天扣除当月全部工资;旷工三天以上(含三天)临时工给予辞退,正式职工交学院人事处处理。 5、 为加强考勤制度,各类请假一律凭请假条按审批权限进行审批,凡托人请假、口头请假一律无效,后果自负。 6、 劳动纪律和考勤制度做为对各单位考核的内容。 饮食中心炊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 1、 为了提高炊管人员的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改善服务态度,更好地为广大就餐者服务,要求全体炊管人员要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 饮食服务中心各食堂设立优质服务岗和意见箱,炊管人员一律挂牌服务,请就餐者对食堂工作进行监督。 3、 售饭时要求全体炊管人员态度和蔼,服装整洁,使用文明用语。杜绝与学生发生争吵,禁止出言不逊和有意挑起事端,对因服务态度不好学生意见比较集中的炊管人员,饮食服务中心将采取辞退、下岗、待岗等手段处理。 4、 饮食服务中心每月对各食堂的经济指标、饭菜质量、花色品种、服务态度、卫生、安全等指标进行综合考评。 饮食中心工作人员守则 1、 证饭菜卫生,杜绝食物中毒事件发生。若发生食物中毒事件,则从采购、保管、加工、出售等环节查清责任,严肃处理。 2、 凡发现与学生吵架、打架等现象,根据情节严肃处理。 3、 因个人工作失误造成浪费、被盗、损坏、丢失等现象,由责任人负责赔偿。 4、 若食堂工作人员有偷盗行为,一经发现除加倍罚款外,按照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5、 开展有序竞争,若出现不正当竞争行为,除承担相应的责任外,必须停业整顿,并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 饮食中心工作制度 1、 岗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学校的安全管理制度及一切安全规定。 2、 上岗必须穿工作服、戴工作帽、系围裙并保持整洁。 3、 说话要和气、态度要热情、服务用语要文明,不说脏话、粗话,杜绝吵架、打架事件的发生。 4、 上岗时要认真工作,不嬉闹、不擅离职守、不串岗,坚守工作岗位。 5、 个人卫生必须做到“四勤”,工作前和大小便后必须洗手,严禁随地吐痰,工作时不许穿拖鞋、裙子,不许留长发(或披肩发)。 6、 出售的主副食品必须明码标价,且定价合理,质价相符。不出售腐烂变质的食品,菜盆等餐具不能落地,每餐后必须洗刷干净,放置到指定地点。 7、 在规定的开饭时间内必须保证供应,不到下班时间不许收摊,操作时不许抽烟、饮酒。严禁手抓食品,严禁酒后上班。 8、 餐厅必须有专人打扫,地面每日三扫两拖,每周冲洗一次。门窗、墙壁、天花板无尘土蛛网,洗菜池和蓄水池必须每天清理一次,餐桌上的残渣、杂物必须随时清扫。 9、 烧油锅时不许离开人,操作间不许闲人出入,上班人员必须集中精力做好各项工作。 10、 下班前必须将剩饭剩菜盖好,关好门窗,值班人员必须在下班后认真检查一遍。 饮食中心微机售饭管理办法 1、 凡进入机房的软盘必须是未经拆封的新盘,除系统安装和专职操作人员外,任何人不得使用计算机。严禁在计算机上做与售饭系统无关的事情,保证计算机能够正常售饭。 2、 帐目管理。每餐都要汇总并核对帐目,每月将各食堂的汇总单交食堂保管员校对,对每餐、每月的汇总单要妥善保管备查。机房的出纳负责机房现金收支管理,现金交接时手续必须齐全。 3、 存取款时凭存款单办理,并和存取款名细表核对。存取款时间在每天中、晚餐时办理,每次一小时。 4、 售饭卡的办理。就餐者在机房购买售饭卡时要建帐登记,月底结帐。新卡若出现问题要及时与机房联系更换。新购卡与补办卡收费标准相同,第一天登记,第二天取卡。 5、 就餐人员对自己售饭卡上的资金使用情况可以到机房登记查询。若出现炊事员收费错误,凭查询单与炊管人员协商解决,机房不允许随便改动就餐人员的帐目。 6、 售饭卡的挂失与解除挂失。为保证就餐人员的资金安全,就餐人员若丢失售饭卡可立即向机房挂失,若在未办理新卡之前找回旧卡,可向机房申请解挂。售饭卡的挂失、解挂、建卡、取款等都要凭贴有本人照片的有效证件办理。 大学生勤工助学制度 1. 为了减轻大学生的经济负担,给大学生提供一个良好的社会实践机会,特制定本制度。 2. 每个餐厅必须提供两个供大学生勤工助学的岗位。 3. 大学生勤工助学活动不得占用学习时间。 4. 大学生勤工助学的待遇由用人单位和大学生双方协商,出现争议由饮食中心协调解决。 5. 勤工助学大学生的选用采取由学生会推荐、或大学生直接与食堂联系,以及由食堂直接招聘等多种形式。 6. 各食堂每月勤工助学的大学生的工作表现进行总结鉴定,对表现不好的应予辞退。 7. 对勤工助学大学生出现文化课考试不及格者,食堂应予辞退。 饮食中心民主管理制度 1. 成立以学生会生活部为主的伙食管理委员会。 2. 每年应对伙食管理委员会进行一次调整。 3. 每学期至少要召集两次伙食管理委员会会议,征求大学生对食堂的意见,并且对所有征集到的意见和建议都必须进行整改和答复,对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要耐心做好解释工作,取得大学生的谅解。 4. 每学期要在大学生中进行一次对饮食服务工作意见和建议的问卷调查,了解大学生对饮食服务工作意见和要求,以便更好地为大学生提供优质服务。 5. 定期公布市场菜价,提高食堂管理的透明度。 饮食中心维修管理制度 1. 对各食堂的炊事设备按照谁使用谁负责日常的维修保养工作。 2. 食堂的电器设备、上下水系统以及各种炊事设备出现故障,应及时通知后勤处动力维修中心,由动力维修中心派人维修。 3. 若由于操作不当或其他人为因素造成的故障,由责任人承担配件与人工费用。责任不清由负责人承担相应费用。 4. 正常磨损或设备老化造成的故障,由饮食中心承担相应的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