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组织全体餐饮人员学习新《食品安全法》

作者:lixq 时间:2015-10-13 点击数:0

10月9日晚,学院在东区多功能报告厅举办新《食品安全法》的学习会。副院长程小红主讲,学院后勤处管理人员和所有餐饮从业人员共200余人参加了学习培训。
程小红首先肯定了餐饮工作在学院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强调了食品安全的极其重要性,接着就原《食品安全法》和新《食品安全法》条款比对,逐条学习解析了新《食品安全法》凸显的特点、过程的控制、严格的程度、追究的力度等修订内容,结合我院餐饮工作的实际,提出了具体的指导和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5年4月24日修订通过,自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全文共十章一百五十四条。
程小红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是从事餐饮人员的根本大法。全体餐饮从业人员一定要认真学习法律条款,不断增强法律意识,自觉遵守法律制度,严格履行法律细则,全力做好饮食服务,切实保证食品安全。
程小红要求,后勤处管理人员要带头学习,带头宣讲,带头培训;要分批分次分层,采取多种形式、多种方法、多种渠道,组织和带动全体餐饮从业人员进行学习;要全面学、系统学、持续学。通过深入的学习,要明确从事餐饮行业坚守的底线和红线,从法律的层面清晰认识我们做什么、怎么做、什么不去做、什么不能做等问题。全体餐饮从业人员要进一步增强全心全意为学生的爱心,倡行服务至上的善举,懂得为了一切学生的奉献,品味取舍得失的真谛,赢得师生员工的尊重,最终取得精神和物质上的双丰收。
(撰稿:杨雄 摄影:李欣强)
学习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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